泰州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准备公安机关出具的本市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的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结。
泰州公积金离职提取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本市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离职提取条件:
1、提取人需为非泰州本市常驻人口,
2、公积金账号需封存6个月以上,
3、提取人不能在公积金中心被列入黑名单且账号不为冻结状态。
注:只有外来人员离泰才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其他离职情况不可办理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
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办理封存手续。